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》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社会资助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评选2025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、云南白药奖学金的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候选名额分配
2025年我校研究生校级奖学金名额为87名。社会资助类奖学金9名,为云南白药奖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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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|
校级奖学金(87名) |
云南白药奖学金(9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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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医学院 |
5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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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临床医学院 |
32(含1名博士) |
2(博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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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临床医学院 |
9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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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附属医院 |
7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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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学院 |
22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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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学院 |
5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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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医药学院 |
2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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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管理学院 |
1 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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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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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附属医院 |
1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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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附属医院 |
1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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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属医院(昭通市中医医院) |
1 |
/ |
二、日程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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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 |
工作任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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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1日之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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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各单位成立校级奖学金、社会资助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制定本单位适用的评审细则,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研究生处备案。 (2)各单位组织研究生进行校级奖学金、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的申请、评审等工作,确定候选学生名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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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2日-9月26日 |
各单位公示各奖项推荐候选学生名单(5个工作日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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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30日前 |
各单位上传公示无异议的评选推荐学生名单,组织学生上传相关参评材料并做好学生参评相关材料的留档工作(务必在9月30日之前上传无异议的名单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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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9日-17日 |
整理汇总各院系评选推荐结果并进行校级公示(5个工作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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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0日之前 |
各单位按要求报送校级奖学金、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。 |
三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
(一)请各单位结合实际,认真制定本部门以上奖项的评审细则。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完成相关工作,逾期不报者,视为主动放弃。
(二)同一学年内,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校级奖学金、社会资助类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。
(三)11月30日之前,各单位组织学生完成以下工作:
1.系统中下载填写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云南白药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教师签字可使用电子章,日期为导出后手填。请系统下载并认真阅读各环节评选时间填写提醒(系统有参照模板)。
2.各环节落款时间参照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。
3.学生支撑材料系统上传、院系审核。
(四)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》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社会资助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可通过系统“学生管理”-“公告管理”搜索查看。
(五)请各单位及时跟进和掌握学生在奖助政策宣传、资金发放等方面满意度的情况,如有反馈意见,请各单位及时向研究生处反映(发送至2529377037@qq.com),如未反馈,视为对上述情况满意。
研究生处
2025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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