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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9-24 16:03:49 浏览次数: 文章字号: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以及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(云中校研字〔2019〕25号)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(云中校研字〔2019〕25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重要环节通知如下。

一、名额分配

研究生培养单位

推荐名额(个)
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64名)

省政府奖学金(33名)

第一临床医学院

24(含3名博士)

12(含1名博士)

第二临床医学院

7

4

第三附属医院

5

3

中药学院

17

9

基础医学院

4

2

护理学院

4

2

民族医药学院

1

1

图书馆

人文管理学院

1

/

第四附属医院

1(三个单位共用一个)

/

第五附属医院

/

附属医院(昭通市中医医院)

/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二、日程安排

日期

工作任务

9月21日之前

 

(1)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研究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制定本单位适用的评审细则,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研究生处备案。

(2)各单位组织研究生进行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、评审等工作,确定候选学生名单。

9月22日-9月26日

各单位公示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候选学生名单(5个工作日)。

9月30日前

各单位上传公示无异议的评选推荐学生名单,组织学生上传相关参评材料并做好学生参评相关材料的留档工作(电子版/纸质版),同步推进学生个人事迹系统填写等相关工作。

10月9日-17日

整理汇总各院系评选推荐结果并进行校级公示(5个工作日)

10月20日之前

按上级要求完成提交材料(如审批表等)的扫描、命名并上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三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

(一)1015日上午1000前,各单位组织学生完成、提交以下材料:

1.系统中下载填写的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《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涉及签字的一律为手签,盖章后提交,一式一份。(按照教育厅“填写说明示例填写”,见附件)

2.获奖学生系统填写个人事迹(系统中无学生照片的,请补充)。

3.系统上传学生支撑材料。

(二)请各单位认真制定本单位的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《云南省研究生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。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日程安排完成相关工作。逾期不报者,视为主动放弃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日程安排完成相关工作。逾期不报者,视为主动放弃。

(三)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《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学工管理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模块的填报须知下载。

(四)请各单位及时跟进和掌握学生在奖助政策宣传、资金发放等方面满意度的情况,如有反馈意见,请各单位及时向研究生处反映(发送至2529377037@qq.com),如未反馈,视为对上述情况满意。

 

研究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20259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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